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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的房东被叫到了派出所,受到了民警的批评和教育。

性骚扰,不是一个准确的法律概念,它只是用来描述这样一种社会现象,与人特别相关的、与人私生活安宁权相关的、与人身体权或性尊严相关的。其实“性骚扰”就是表现为违背人的意志,以言语或动作对人进行调戏、挑逗、侮辱或猥亵的情形。而男房东给小李发不雅视频,还用语音进行挑逗,很显然就是性骚扰。

在我们遇到这样的事的时候,坚决对性骚扰说“不”!拿出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和尊严。有人说,房东是以老卖老为老不尊,现在的老人怎么了。

我认为这不是老人群体的错,而是坏人他变老。

很简单的道理,人的好坏不能以年龄区分,要与人个体区分,好坏不能以以终身区分,因为好人也会变坏,坏人也会变好!

那么我们如果遇到性骚扰该怎么办呢?

一、如果遇到性骚扰时,不要轻视或者置之不理,当面解决。倘若对方随意触碰你的身体时,首先要保持冷静,在不激起对方暴力行为的前提之下,表明你对其行为的不满和反感,倘若对方继续纠缠,则干脆利落地拒绝。

提醒:尤其女生在与其见面时,最好和他人结伴避免单独接触,坚决不给对方接近你的机会,阻止事态发展。

二、如果对方得寸进尺用网络骚扰继续纠缠,我们就可以寻求法律的帮助。但在此之前,需要搜集足够的证据佐证事实。如寻找人证,找到愿意出面证明骚扰发生的目击者,也可使用其签字的书面的证言;再如保存物证以及网络聊天记录等;又如收集视频资料,包括录音、录像、照片等。

提醒:只要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与不侵犯对方的合法权益,即使是偷录偷拍的证据也会得到法院的认可。

三、等你搜集到足够的证据后,可以前往相关部门请求保护,如拨打110报警电话、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骚扰者停止骚扰、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

提醒:性骚扰永远不是被害者的错,一旦遇到性骚扰,我们要积极主动运用法律维权,勇敢地向性骚扰说不。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叶金福:多方发力防范消费大数据“杀熟”

2022-09-13 19:56

近年来,互联网消费大数据“杀熟”问题备受关注。今年上半年,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委托北京阳光消费大数据研究院开展了互联网消费大数据“杀熟”问题调查活动。

市消协日前发布大数据“杀熟”问题调查报告。报告显示,问卷调查显示七成多受访者认为仍然存在大数据“杀熟”现象,六成多受访者表示有过被大数据“杀熟”经历;体验调查中未发现明显大数据“杀熟”问题,部分平台存在新、老用户同时购买同一商品不同价现象。

眼下,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各种各样的信息,包括个人信息,都能通过大数据精准获取。可以说,“大数据”为精准获取相关信息提供了技术帮助和技术支持。

但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一些经营者却利用大数据对消费者进行“杀熟”,这不仅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且也严重威胁着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安全。

根据调查,在网络购物时遭遇大数据“杀熟”现象最多,其次是在线旅游和外卖消费。超六成受访者认为大数据“杀熟”主要体现为不同用户享有不同的打折或优惠;此外,针对同时在一个平台消费,有人有消费券而有人却没有的现象,八成多受访者认为发放打折或优惠券的结果不公平,七成多受访者认为发放打折或优惠券规则不透明。这说明,消费大数据“杀熟”现象不仅涉及面广,而且十分普遍。

因此,笔者以为,防范消费大数据“杀熟”亟待“多方发力”。首先,监管要“发力”。监管部门应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建立大数据线上监管平台,运用大数据抓取审核等方法,要求经营者事先报告平台算法、收集数据种类、数据用途等信息,并实时监控有关经营网站的价格等相关数据信息,及时对可能存在的大数据“杀熟”行为做出预判,做到“预防在先”。

其次,法律要“发力”。立法部门应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个人信息保护力度,为规范和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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